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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财政局三举措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该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区相关规定,多措并举坚持从源头上规范公务经费使用管理,实现公务支出再瘦身,提高公务经费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在年初预算编制环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指导各预算单位合理编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该局强化公务支出制度建设,规范各类公务支出行为,建立公务支出常态监控制度。将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纳入重点支出监控范围,重新梳理有关制度、流程,对超预算、无预算、超标准问题严把支付关,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公务经费管理。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实施常态化监控。

  三是加大公务经费公开力度。依照新《预算法》的规定,指导各预算单位将公务接待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差旅费等支出情况通过各单位固定公开栏、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公务经费支出,主动“晒账本”,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务。加强信息公开情况督查、抽查,定期向社会通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着力从公开透明上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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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