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局“四个狠抓”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近年来,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都非常重视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下发和转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及规定,金溪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并且采取了四个“狠抓”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一、狠抓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所属单位会计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责任。
二、狠抓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鼓励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限期内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责令单位调离其会计工作岗位。推行会计人员“无证不上岗、上岗必有证”。
三、狠抓财务人员素质提升。为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金溪县财政局对全县(13)个乡镇农村财务人员和各乡镇财政所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我县农村财务现状,采取“两上两下”确定培训内容,重点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业务为主,全面提升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四、狠抓责任落实追究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会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同志,要针对其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隐瞒、截留、坐支、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对因违规配置使用财会人员,导致单位出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近年来,金溪县财政局在狠抓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队伍建设工作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16年《中国会计报》以“会计管理力求“四化”和“四个狠抓”推进会计监督检查,等七篇文章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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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