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江西财政新闻联播

高安市“十项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工作。

  二、夯实基层基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街道、场),要建好扶贫工作站,落实好办公场所、工作经费,配备2—4名扶贫专干;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要建好扶贫工作室(主要是省级贫困村)。积极推行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包村和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制度。

  三、压实攻坚责任。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工作职责和单位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实的工作格局。

  四、严把精准路径。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施策,做到“六精准”(对象精准、项目精准、措施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扶贫成效精准)。

  五、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以精准扶贫为载体,引导各行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发挥金融和保险的重要作用,引导资本市场主动服务脱贫攻坚。

  六、强化资金管理。按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

  七、落实扶贫政策。完善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扶贫、教育、卫生、民政、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切实把贫困人口的保障政策落到实处。重点完善和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政策措施。

  八、确保脱贫质量。在提升“识别精准率、退出精准率、群众满意度”的基础上,解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确保退出贫困人口全面达到脱贫标准。

  九、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手册、宣讲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惠民政策,切实让扶贫政策深入人心。

  十、严格督查巡查。按照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办法和问责办法,强化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精准施策、帮扶工作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拖延推诿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