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局五个“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2017年,金溪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控制源头、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方针,继续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一、进一步修订新规定及项目指南。针对2016年1月制定的管理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金溪县财政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于2017年1月重新修订了《金溪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相关条款,加强财政投资资金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资金审核行为,保证财政审核的效率、质量、廉洁。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资金年度计划安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经相关部门充分调查认证后,报县政府办公会议审定,再由县发改委和财政局联合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安排年度计划,切实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年度计划,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严肃性。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审核管理。逐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制度,严把初步设计关,专门成立或委托社会造价机构加强对概算的审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不断拓宽财政监管范围。将监管范围前后延伸,积极对政府性投资性项目的招标限价、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进行审核把关,积极推行限额设计,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直接拨付项目的支出审核。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规范项目拨款审批流程。加强局内各业务股室密切协作,要求全部基建项目的拨款在业务股室进行一审后,统一通过经建股进行二审,并进行数据收集,同时,制定《金溪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政府投资项目局内股室管理职责的通知》,明确各业务股室在预算编制、预算追加、资金计划安排、征地拆迁审核、资金支出数据提供等方面的职责和分工。
五、进一步完善现场签证环节管理。财政局监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是施工现场的“常客”,负责施工现场实际工程量的校验工作,隐蔽工程、增加工程量等情况,必须经施工、监理、建设业主及财政监管人员四方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从而保证签证的真实、可信,有效防止结算的高估冒算及虚假签证的出现,使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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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