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财政多举措保障教师待遇
一是足额安排教师基本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足额预算教师工资,不留缺口。教师“五险一金”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发,按月及时拨付到教师个人帐户。
二是及时落实农村教师各项补贴。农村 教师边远山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按政策规定标准全部由县财政据实安排,并按月及时兑现到教师个人,充分调动了基层农村教师的积极性,稳定了教师队伍。
三是创造条件提高基层教师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县教育、人保、财政等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出台了《关于首次开展在县内农村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聘任工作的通知》,解决了基层农村边远教师的职称聘任问题,确保了坚守在农村基层的教师“吃苦不吃亏”。
四是安排专项资金奖励教师。每年县财政统筹安排10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有效调动了教师教学积极性,促进了全县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