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财政局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
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开展以来,上饶市财政局主动承担牵头责任,积极落实整治任务,通过强化“三种意识”、坚持“三个结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作为我市涉农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之一,不断强化“三种意识”,主动承担牵头责任。
一是强化“牵头”意识。涉农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财政局作为牵头单位之一,主动承担牵头责任,积极加强与市农业局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会议部署、集体座谈、意见征求等方式不断强化各成员单位共识意识,积极承担分工责任,全面落实整治任务。
二是强化“联动”意识。为提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市财政局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工作的横向及纵向联动。一是注重建立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宣传引导等方式进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成效互见。二是注重建立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上传下达机制。通过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日常督导、重点检查以及案件线索查处理等方式,促进基层提高认识,主动作为。
三是强化“结合”意识。为使集中整治工作有抓手,市财政局一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分线作战,又团结协调、合力攻坚。另一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将集中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善于整合各部门资源,不断提高整治效果,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同时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成员单位之一,努力坚持“三个结合”,积极落实整治任务。
一是坚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市财政局坚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 “三会一课”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收受“红包”、公款吃喝、“中梗阻”、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激发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时通过发扬党内组织生活解决问题的优良传统,以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查摆问题专题会等形式,认真查找科室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整改台帐,制订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逐一整改,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本次集中整治市财政局机关共有150余人主动自查,自查发现问题22条,目前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市财政局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以民生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务接待专项整治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绩效工资及福利奖金专项治理为载体,从中梳理问题线索,查办各类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如在民生资金自查自纠中,查找出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及节能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公务接待专项整治中,查找出超预算接待、无公函及无审批招待、以现金结算招待招待费等违规金额1717.44万元,其中市本级269.49万元,各县市区1447.95万元;在市商务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了部门预算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完整、不准确,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及项目资金、“三公”两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在全市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绩效工资及福利奖金专项治理中,市本级105家单位上缴各类违规资金1300余万元。
市财政局在抓好本级机关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督促县市区财政系统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本次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共梳理问题线索18条,收缴及退回各类违规资金近7000万元,给予党内及行政警告处分10人。
三是坚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相结合。针对集中整治工作前期发现的一些具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通过制定并完善涉农资金管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等制度,及时堵塞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漏洞,做到源头治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同时为充分发挥财政重要支柱作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有效防控财政管理各类风险,市财政局参照省财政厅内控制度,按照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上饶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和《上饶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了财政资金及财政干部的“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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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