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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财政局健全机制深化治理“五项专项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石城县财政局集中组织力量,切实建立健全机制,对涉及社保基金、扶贫资金、低保资金、救灾和救助资金等五项重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不断加强基金稽核,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建立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高效。

   二是建立健全对扶贫资金的规范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确保了扶贫资金有效监管,安全高效运行。一是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规范化运行。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在上级资金文件和指标到达后,及时全额拨入县财政扶贫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县级报账制。二是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科学化。严格按照会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对扶贫资金专户进行账目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报账手续,坚持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三是建立健全对低保资金全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张榜公示制度,公开低保政策、申请对象、审批结果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规范落实评议审批制度、分类施保制度,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加强检查,督促落实。与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四是建立健全对救灾资金跟踪检查机制。会同县民政局、审计、监察等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监管体系。对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使用效益等进行跟踪检查。规范救灾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加强对用于集中统一建设的灾后灾民倒损房恢复重建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五是建立健全对救济资金的公开透明化机制。会同民政局加强救济资金监管。强化对救济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增强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济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救济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救济资金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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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