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助力精准扶贫攻坚
2016年以来,赣州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精神,立足财政部门职责,创新精准扶贫思路,完善精准扶贫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紧扣“五个一批”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建设,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2016年,市财政局预算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3.95亿元,比2015年增长2.95亿元。
二是推进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国办《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出台以来,赣州市财政局积极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全市18个县(市、区)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整合各级涉农扶贫资金44项。截止10月底,全市已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32.45亿元,用于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三是撬动金融资金投入扶贫。创新政银合作模式,市财政局筹资10亿元作为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帮助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用于支持贫困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确保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引入人保财险,开展“金信保”产业扶贫贷款保证保险,解决银行业安全放款的后顾之忧。截止10月,全市“产业扶贫信贷通”累计发放贷款54.9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866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877家。
四是积极“北上”争资争项。对接好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吃透政策,重点围绕赣南油茶产业发展、柑橘黄龙病防控、低质低效林改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等与精准扶贫工作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争资争项,争取上级资金引导贫困户发展脱贫致富产业,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配合纪检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防扶贫资金“跑冒漏滴”、“缺斤短两”,注重跟踪问效,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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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