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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加大政府工程拖欠款清理力度

  一是清查拖欠底数。对本级政府投资领域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建立政府工程拖欠款台账,逐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形成清偿处置方案。

  二是实施分类化解。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找准原因,分类解决。对因项目超概算造成的拖欠,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程序调整预算、提报追加投资申请等方式解决;对因项目竣工未结算造成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尽快落实解决;对政府补助项目,协调项目出资人落实清偿清欠工作。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对经清理甄别列入政府债务的逾期和年内到期的应付工程款,全部列入年度政府置换债券发行计划;对经清理甄别列入政府债务的以后年度到期应付工程款,可在规定额度内提前置换。

  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建立拖欠工程款偿还情况月报制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完善工作推进奖惩措施,对不能及时完成清偿清欠任务的单位,新建项目暂缓财政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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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