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资金保障
为妥善解决全县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进贤县财政局多措并举统筹资金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根据《进贤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严格核准认定保障对象和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的、符合界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才可享有县政府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该项资金通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新增财政收入中统筹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调整及风险支出。
二、实行缴费预存方式。参照《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标准表》,用地单位按照征收土地面积、预存标准每亩7000元,缴交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预存资金,并存入人保部门代保管资金账户,根据核实后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及时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三、实行封闭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按照分账管理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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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