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出台《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办法(试行)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培育和扶持一大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脱颖而出,使其成长为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南昌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办法(试行)》(洪科字〔2016〕83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三年。
该办法重点支持我市着力打造的汽车、食品、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制造、纺织服装、新能源、机电制造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相关企业。
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认定由市科技局负责,市科技局每年发布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指南,符合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按要求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并认定,对认定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授予“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牌匾。
经认定的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通过申报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和产品产业化等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经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后立项。依据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计划。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经认定的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可申报多个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家企业从小巨人培育资金中获得的支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