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财政“三举措”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近年来,高安市围绕“唱响高安教育品牌、打造全国教育强市”目标,把做实教育作为最大民生来抓,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充分保障教育经费。2013—2015年连续三年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超过22%,其中,2015年教育支出占GDP的5%,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1个百分点。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三年来累计投资5亿元,新建了高安二中、高安中学初中部、八中八小、特教学校等学校,并都已投入使用,全面完成94所农村义务教育村小、教学点标准化建设。
不断提升教师待遇。市财政每年投入7500万元保障乡村教育绩效工资,投入1500万元全额保障高中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妥善解决5519人次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问题,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费2861万元;每年投入300多万元解决高中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对考入清华北大等名校考生自小学以来的任课教师实施奖励,2015年共奖励200多万元。
足额保障学校运转。严格按照小学生600元、中学生800元、特教学校学生4200元的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每年投入财政资金3000多万元,补助高中学校因取消择校费而产生的减收缺口;加大农村学校的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农村教学点支持力度,对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学校按照100人进行安排学生公用经费;着力解决农村学校特别是山区学校教师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师资短缺、学校不全的问题,选配城区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支持活动,鼓励教师跨校兼课。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