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财政三举措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教育扶贫
一是加快贫困村教育事业发展。统筹农村学校“改薄”、学前教育等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村实施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使具备办学条件的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确保到2016年底,全县农村贫困村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改善,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二是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参加学前教育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并酌情减免学杂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寄宿生生活补助,由原来每人每年12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7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生活补助,由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500元。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政府补助金,由原来每人一次性5000元提高到6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与贫困学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扶持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三是加大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扶持力度。对贫困家庭子女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县财政连续两年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职业教育券,“雨露计划”连续两年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生活费,帮助贫困生完成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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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