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管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社保资金安全、及时、高效运转,金溪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资金管理。
一、树立社保基金安全意识。年初,金溪县财政局举办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法律、法规等政策的学习培训班,提高了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基金安全意识,使经办人员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政策法规,常抓不懈、警钟常鸣。
二、严格社保资金专户管理。规范社保专户管理,是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性、机制性措施。金溪县财政局严格按《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要求执行,做到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一个社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人负责。
三、规范社保资金拨付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资金使用时,先由经办机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再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及时将资金从“社保资金财政专户”拨入社保经办机构支出户,督促其及时发放给保障对象。
四、实行社保资金信息互联。对社保基金实现动态管理,每季度对各项社保基金运行进行分析,适时调整社保政策,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与社保部门每月对账制度,以社保资金的真实、安全、规范为切入点,发挥财政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五、强化社保资金内控管理。金溪县财政局全力确保各项社保资金安全运行,对社保资金管理实施定期不定期内部监督检查与股室自查相结合,对社保资金收入、拨付、转存、审核等工作进行监督,有效的筑牢社保资金“安全”防线。
截止到目前,全县社保基金信息网络实行互联,已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再就业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共15大基金在全县实行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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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