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四举措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保障机制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吉安县四举措建立贷款风险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产业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借款人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二是创新贷款担保模式。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推行“单一”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对额度较大的贷款,可以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财政惠农信贷通”“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模式,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标的物。
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县财政积极探索采取财政贴补、利息补贴、壮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利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方式设立风险补偿释放金。参照“财政惠农通”的做法,先按1:8的比例出资设立1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并根据贷款进度按照100万元的整数倍及时对风险补偿金进行追加。对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发生风险的,按实际损失部分按每笔30%对其进行风险补偿。
四是建立风险追偿机制。金融机构对贷款损失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清收,力争追回所有代偿损失。对已追回的贷款损失,由县财政风险补偿金分担的贷款损失,金融机构要及时返还县财政设立的风险补偿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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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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