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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财政“三举措”做好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为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新建区财政要求申报2016年区财政预算资金规模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专项资金时,同时填报预算绩效目标表,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并通过“三举措”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强化绩效意识。强化“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意识,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完善绩效制度。制定了《新建县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制度。逐步完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方案。

  三是落实绩效实践。在布置201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同步布置绩效预算编制工作。凡无绩效、低绩效项目一律不予列入部门预算;凡未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指标的专项不予列入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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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