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财政局“三强化”做好惠民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按照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要求,明确各乡镇财政所为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与监管的责任部门,要切实做好惠民资金的审核、公示及拨付工作,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惠民补贴资金的现象。
二是强化资金拨付。惠民补贴资金品种广、资金散、户数多,各种补贴标准、范围不一致,必须严格按照实事求是、规范审批、张榜公示、接受监督的发放原则,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补贴对象账户。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民资金共4.27亿,涉及了23个大项,80个小项,资金发放率达100%。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切实履行惠民资金发放监管职责,不定期会同纪检、信用社等部门对各类惠民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理,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突出问题。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惠民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公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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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