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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财政局四举措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监管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宜黄县财政局从四个方面切实加强支农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收到了预期效果。

  一、指标一并登记。为了及时掌握上级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批复情况,更快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财政国库资金进行有效调度,县财政局采取上级下达指标文件,统一由人秘股收文签收,然后转预算股造册登记,将指标来源、文号、项目名称和金额数目等内容,由专人登记,录入县本级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统一管理。之后由业务股室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流程,通知项目管理单位,抓好项目实施,从而解决了支农资金多股室分散登记,难于科学调度、安排资金的问题。

  二、拨付一个口径。对于财政支农专项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付管理,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进行集中支付,改变以往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管理单位,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支付给实施单位的做法。在县本级直接支付,克服了资金周转时间过长的问题。由业务股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出支付意见,经领导审核,交国库股和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供应商。

  三、管理一套制度。按照《宜黄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在项目申报审核、申报项目分配、建立公开制度上作出程序规定。县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和拨付,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擅自拨付、使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四、监督一杆到底。一是发挥乡镇驻村干部的作用,凡是到村的支农项目实施,要求驻村干部必须协助村委会抓好落实,协助村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以推动项目有效落实。二是项目决算时,要求提供第三方的审计报告,做到无审计、无批复不决算。三是乡镇财政人员及时跟进,了解进度,实地察看,防止资金挪用。四是事后监督检查,由财政监督机构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机构,进行抽查、巡查,对项目申报、施工、监理、决算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没有到位情况查漏补缺,责令整改,纠正违规。五是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对实施后的效益作出量化的评估,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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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