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财政局“四加强”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该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加强内部监管。构建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实施各类财政奖补资金“一本通”整合归并,不断完善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加强乡镇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明确领导责任,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外部监管。充分使用公示栏、当地报刊、电视等渠道,限时统一公开各项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金额、资金拨付程序等,调动各方参与协助监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加强财务监管。完善乡镇财务制度,建立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管理。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台账,重点监管工程类项目、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的动态管理。
四是加强体制监管。坚持资金监管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乡镇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工作,跟踪追查项目进度,实地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使用情况绩效考核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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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