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五举措改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债务收支计划,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市政府牵头,探索编制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把行政事业单位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实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责任制,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设立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论证。
二、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着重把握项目的有效性,选择能有效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扶持企业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在努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新增项目举债遵循“举债适度,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对举债规模、还款期限、偿债资金来源与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可行性评审论证。此外,实行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实时报告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及新增债务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分析。如对债务增长情况、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宏观调控政策对政府性债务的影响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分析,对债务运行指标进行考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完善政府偿债资金筹措渠道。将偿债资金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偿债计划。对政府或财政部门借款的,将每年需偿还的资金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确保按期偿还;对行政事业单位举债的,视单位财务状况将偿债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并采取预算通知、财政代扣等方式督促其按期偿还;对经营性建设项目举债的,将经营性收入纳入财政监管,确保经营收入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
四、加强债务资金监控。对债务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统一计划、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加强监控。按照年度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和地方财力合理确定举债规模,加强债务的统一计划管理,防止无计划、超计划举债。加强政府性资产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实施城市经营战略。确立“城市经营”的理念,变一方投资为多方聚资,变政府承担为社会共建,变财政支出为民间投资,多渠道筹集投资建设资金。对需要新建的市政建设项目,考虑能否实行市场化运作,能否实施市政项目与市场化项目捆绑开发的方式。通过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开发和建设,切实减轻地方政府筹集投资建设资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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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