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六举措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近年来,新干县不断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现在正值秋季开学期,该县六措并举严查教育收费,确保开学收费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取学生作业本费,免收学生学杂费、课本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损资助学费、赞助费等择校费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二是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用是指学校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事项。
三是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全县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严格按照价格、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他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严格实行收费备案和公示制度。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损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入园挂钩的费用。
四是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全县各校将市选用委员会推荐选用的范围在校园内张贴公告,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选用。
五是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各学校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减免收费的学生名单,要公开、醒目场合进行公示。
六是严肃责任追究。公办学校事业性收费使用江西省非税收入专用发票、代收费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服务性收费应使用税务票据。做到一人一票,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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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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