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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五措施”筑牢制度笼子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明确绩效管理原则,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按照绩效导向、目标管理、有序推进、科学规范、绩效问责5项原则,细化部门分工,财政部门履行牵头责任,预算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保障各项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绩效公开评审。预算部门申报年度预算同步申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公开评审论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预算,并将部门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

  三是跟踪绩效运行,加强监督和控制。预算部门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规定程序随预算一起调整。

  四是注重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采用部门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预算部门要在次年2月底前和重点项目支出执行完成1个月内,向财政部门分别报送整体支出、重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组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公平性和绩效性。

  五是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绩效问责。实行“谁用款、谁负责”,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将绩效评价结果界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财政绩效考评为不合格的,对预算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行绩效问责,纳入政府效能考核范畴,同时调减当年预算,下年度不再安排同类项目预算或减少部门预算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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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