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1至4月财政收入完成21.2亿元
今年1至4月,樟树市累计完成财政收入21.2亿元,同比增收4.6亿元,增长2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7亿元,同比增收3.1亿元,增长2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3亿元,同比增支3.1亿元,增长23.6%。
前四个月全市财政收支主要体现“四个”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均衡进度超前。1至4月,财税部门加强税源调查,强化征管手段,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实现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前4个月该市财政收入完成21.2亿元,增长27.3%,超全年财政收入工作目标序时进度8.9个百分点。
二是支柱产业保持增长,酒业一枝独秀。1至4月,纳入统计的十五个行业企业税收只有酒业、药业、机械制造业、建筑建材业及金融保险五大行业税收保持增长,其余十大行业税收同比全部下滑。四特集团前4个月累计上缴税收5.95亿元,净增1.9亿元,同比增幅达48.3%。另一户龙头企业仁和集团1至4月完成税收0.5亿元,同比增长13.6%。
三是收入质量有所回升,主体税种增长。前4个月该市税收收入完成16.1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5.8%,较一季度税收占比上升1.8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6.7%、41.2%、26.4%、55.7%。
四是财政支出重点突出,保障民生支出。今年以来,该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积极统筹财政资金,确保了工资的正常发放、机关的正常运转、社会稳定、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等各方面支出需要。1至4月,该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3亿元,同比增长23.6%;民生支出11.1亿元,同比增长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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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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