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财政局规范乡镇财政所政务网站标识管理
进贤县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号)、市编办、市委网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洪编办发[2014]64号)、县编办《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加强中文域名管理,推进财政所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特召集进贤县22个财政所进行政务网站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统一标识申请培训。
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网站的标识统一便于群众识别真假政府机关网站,有力的打击了假冒的政府网站。22个财政所操作员经过此次培训都熟练的掌握了政务网站的统一标识的申请和政务网站的一些日常操作,并能通过政务网站把财政所自身的特色公布于网站,便于群众查阅,政务网站的建立搭建了财政对外的一个新形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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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