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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多举措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近年来,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全南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规范全县“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用实行专门科目反映,分项编制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二是规范报销程序。该县专门出台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加强支出过程管控,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

  三是严格控制支出。一方面,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财政局报送“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方面,定期对全各单位的业务费进行统计,严格监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软件、公务卡结算方式的监管作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不定期抽查、年度专项检查、预算编制“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重点监督“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的单位,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全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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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