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五力并用”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住房保障是安民身暖民心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南昌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多举措全力支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有执行力。在资金筹集上,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全力用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2009年-2014年市本级财政投入累计11.7亿元,有力地保证了该市地方财政配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资金上,严格遵循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工作思路,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到了该用的地方;在税费减免上,严格执行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费用。
二、出台保障性住房新政策有吸引力。考虑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相对较重,资金需求量巨大,为缓解财政资金压力,除了政府主导之外,还积极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渠道。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通过创新融资模式,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多元化筹资格局;同时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注入资金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据统计,市本级累计利用社会资金14.6亿元。
三、承担保障性住房地方配套资金有支撑力。该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始终坚持资金保障优先、市本级财政全额负担的原则,对承担建设任务的中心城区予以强有力的财政支持,确保其能全力力投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在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保质保量。
四、借助融资平台建设保障性住房有推动力。近几年,该市积极探索通过市级融资平台来建设保障性住房,充分利用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各融资平台利用贷款、债券、信托基金等各种融资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有效地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
五、探索租售并举新模式有创新力。鼓励有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力所能及地出资购买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部分产权,回收部分资金再用于新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速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周转,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减缓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
据统计,2009年-2014年上级下达南昌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7110套,其中廉租住房15473套、公共租赁住房21637套;总建筑面积为20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3亿元,现已基本建成34210套,约占建设任务数的92.2%。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