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三举措治理政府债务
一、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的要求,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各个环节的行为。第一,加快推行债务年度计划管理。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控制政府性债务总规模。第二,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通报政府性债务的风险状况,强化控制债务风险刚性约束,在有效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前,不准再举借新债,也不安排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三,积极推进公益项目建设市场化。特别是对能产生部分收入但不能保证盈利的项目,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减轻政府投融资压力。第四,严格执行偿债准备金制度。充实各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确保政府性债务如期偿还。第五,完善政府投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正在进行的市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专项调查,对资产和建设项目进行归类分析,选择一些项目引入社会资金,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协调各方共同参与。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县级财政运行绩效管理办法以及专家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等配套办法,加快建立和完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按照“编制围绕绩效、执行体现绩效、监督评价绩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加大重点督查、随机检查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调整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具体办法的制度体系。全面清理现有专项资金,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出方向、项目绩效不佳的专项资金,予以调整取消;对使用范围相近、归属同一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归并;对支持方向相似、归属不同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整合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统筹使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根据新出台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一制定或修订各项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促进财经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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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