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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书面),请予审议;2015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十六字”方针,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年收入增幅始终在年初预期目标上下运行,走势平稳。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680.5亿元,增长13.7%;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81.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81.5亿元,增长16.1%,增幅居全国第3位;总量在全国排位由上年的20位前移至18位。市县发展强劲,所有设区市财政总收入均超100亿元,其中南昌市超 500 亿元。县级财政总收入增长15.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县县财政总收入超6亿元,其中,超10亿元的77个,超20亿元的29个,超30亿元的15个,超40亿元的7个,丰城市、西湖区超50亿元,南昌县超80亿元。

  ——支持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支持实施重大战略。省财政安排28亿元,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昌九一体化、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赣西经济转型发展、抚州深化区域合作、吉泰走廊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安排11亿元用于南昌市轨道交通建设,增加部分省属企业资本金60亿元,安排10亿元支持省交通厅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投入2亿元推动地方航空事业发展,安排5000万元支持组建省旅游发展集团。二是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依法减免税收207.6亿元;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减轻企业税负27亿元。清理取消22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在省公布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加强融资担保扶持,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收入按5%比例给予专项补助;省信用担保公司和省融资担保公司共担保贷款148.5亿元。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在全省推广“财园信贷通”融资模式,撬动银行贷款229亿元,6418户中小微企业得到扶持;开展“财政惠农信贷通”试点,发放贷款21.1亿元,5000多个农业经营主体受益。三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省级统筹资金30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等;加大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投入,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安排8000万元用于科技协同创新体建设;安排2亿元对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在中央补贴基础上,省级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安排6000万元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安排1.4亿元用于7个县市进行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四是促进出口稳定增长。省级安排6000万元用于扩大出口规模、调整出口结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等;对外贸出口发展较好的市县进行奖励,专项用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等;从2014年9月1日起,九江城西港列入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

  ——财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批;省、市、县全面完成2014年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省级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省市县全面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实行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对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作为中部唯一省份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圆满完成143亿元债券发行工作。积极落实税制改革。明确我省未列名岩金矿资源税征收标准;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征地热水资源税;从2014年12月1日起,全省煤炭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按最低标准确定我省税率为2%。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启动全省综合治税工作。开展全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排查摸底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推进。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省级遴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城市保洁绿化等15类26个项目进行试点。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出台《关于加快城乡居民增收的指导意见》,批复提高并统一了除南昌市外其他10个设区市市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县(市、区)津补贴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统筹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启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被列为全国8个新建项目之一;健康养老服务项目获得中央补助3亿元。出台《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选择于都县、吉水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省级整合42.5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民生工程实事圆满完成。筹集800亿元办好50件惠民实事。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求职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全省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4.5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9.2万人次,带动就业44.7万人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70元和145元,财政补差水平分别排全国第14位和第9位;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到月人均1934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1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补助标准也有不同程度提高;救灾等应急支出得到保障。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统筹安排57.8亿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启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购买校车服务、营养改善计划等工作;支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统筹支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制定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2014年达到每生7000元以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统筹安排114.5亿元,通过省城镇投资公司融资300亿元,支持全省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安排18.2亿元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安排995万元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筹集22.6亿元实施“精准扶贫”,支持贫困村村庄整治、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产业扶贫等;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统筹50亿元对5000个省级村点实施新农村建设;筹集24.6亿元支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促进文体事业发展。安排资金5.1亿元,用于全省农民群众免费看演出、看电影、开展文体活动和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安排5200万元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

  ——财政支出绩效有力提升。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2.2亿元,增长11.9%。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省级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3.7亿元,清理核销预算暂付款16.5亿元。二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全省纠正违规资金25.2亿元;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发现“小金库”225个、涉及金额6154万元,已全部收缴或调账。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等机构腐败浪费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省、市、县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省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资金占项目支出总规模的40%。同时,对281个省级投资项目实施预算投资评审,共审减投资预算10.3亿元。四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会议、出差、国内短期培训、临时出国、外宾接待、因公出国短期培训等6个经费管理办法;各设区市及绝大部分县(市、区)已出台实施本级公务支出各项管理办法,全省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基本形成。2014年全省“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4%,压减12亿元。

  2014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81.5亿元,比2013年决算数(下同)增长16.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82.2亿元,增长11.9%。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380.8亿元,增长17.1%,其中:增值税219.3亿元,增长49.8%,营业税443.6亿元,增长4.7%,增值税增长较快,营业税增幅回落,主要是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正式实施,试点行业原来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个人所得税35.9亿元,增长24.9%;企业所得税152.4亿元,增长11.5%;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07.5亿元,增长6.7%;其他税收收入322.1亿元,增长29.4%。非税收入500.7亿元,增长13.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2亿元,增长25.9%;国防支出6.7亿元,增长11.9%;公共安全支出175.8亿元,增长7.9%;教育支出705.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57.6亿元,农林水支出493.4亿元,分别增长6.1%、24.3%和1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5亿元,增长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1亿元,增长1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7亿元,增长9.1%;节能环保支出65.9亿元,下降11.4%,主要是中央安排的减排专项支出有所减少;城乡社区支出230.9亿元,增长14.8%;交通运输支出288亿元,增长39.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2亿元,增长19.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2亿元,下降3.7%,主要是2013年上半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到期,2014年无此支出因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3.7亿元,增长13.9%;住房保障支出197亿元,下降1.5%,主要是2014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数较上年减少,支出相应减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5亿元,增长1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39.2亿元,下降6.9%,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上年结转、中央补助收入等,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1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18.4亿元,下降4.6%,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1.4亿元,增长14.5%。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60.9亿元,增长22.9%,主要是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大幅度调待,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就达473.4亿元,增长27.8%。本年收支结余90.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95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1亿元,增长3.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1.2亿元,增长17.7%。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42.2亿元,下降1.6%。其中:增值税9.4亿元,增长29.1%;营业税5.8亿元,下降42.4%,主要是中央划转的铁道运输企业营业税2014年改缴增值税科目;企业所得税25.9亿元,增长4.8%;个人所得税20万元,下降80.8%,主要是对2008年10月9日后产生的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项收入逐年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1.1亿元,增长39.4%。非税收入74.9亿元,增长6.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亿元,增长49.3%;国防支出2.3亿元,增长22.9%;公共安全支出37.7亿元,增长6.4%;教育支出95.2亿元,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10.5亿元,增长1.2%;农林水支出66.1亿元,下降3.2%,主要是安排用于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支出减少,并加大了对市县水利设施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考虑此因素,同口径增长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3亿元,增长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亿元,下降1.7%,主要是原来对省煤炭集团所属困难企业医疗补助资金,2014年起改为市县列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亿元,增长8.4%;节能环保支出2.8亿元,增长33.9%;城乡社区支出0.7亿元,增长31.2%;交通运输支出196.9亿元,增长89.8%,主要是为加快我省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注入资本金40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6亿元,增长2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亿元,增长80.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8亿元,增长43.1%;住房保障支出23.5亿元,下降23%,主要是2014年省级公共租赁房(含廉租房)建设任务减少,支出相应减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9亿元,增长2.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0.8亿元,增长6.5%;加上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转、中央补助收入等,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1.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6.4亿元,增长9.6%;补助市县政府性基金支出93.5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4.5亿元,增长1.4%。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8.4亿元,增长17.4%。本年收支结余6.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9.9亿元。

  以上是2014年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4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和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依法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组织收入难度增加;财政总量偏小、质量不高、财力薄弱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支出结构仍需优化,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监管及内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等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谋划、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二、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财政看,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结构性减税等影响,财政收入增长趋于平缓。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改革等支出刚性增长,需要增加投入。根据财政经济形势,2015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当加大力度,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切实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5年财政收支主要政策。

  1.完善财政收入制度。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各项税制改革任务。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将新购入和租入的不动产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相应简并增值税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继续推进清费立税,推动将现行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落实普遍性降费措施,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省属所有国有企业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2.大力促进转型升级。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大力支持光伏发电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跟踪落实国家调整油价补贴机制,将对城市公交行业的燃油补贴逐步调整用于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并逐步减少对经营性行业的燃油补贴。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机制,实行与企业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同时,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统筹提高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

  4.健全教育科技投入机制。继续把教育、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进一步明晰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和教学资源,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功能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财政拨款政策。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加大对科技协同创新体建设和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进一步提升全省创新发展能力。

  5.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完善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政策,继续加大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投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投入,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等。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6.着力建设节约型政府。加大对县乡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保障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和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健全节庆、赛事活动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2015年全省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3002亿元(含按规定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预计70亿元左右,下同),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5.5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13%。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减去预计上解中央支出,预算财力为3530.8亿元。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30.8亿元,比2014年省代编预算数3054.2亿元增长15.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7.4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下降12.8%。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67.4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下降11.6%。收支均下降,主要是按规定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07.2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6.6%。2015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61.8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13.3%。本年收支结余4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40.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从今年起正式向省人代会报告全省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4亿元,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1.1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72.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1亿元。

  (三)2015年省级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8亿元(含按规定将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预计省级收入33.8亿元,下同),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32.1%;加上中央补助省得部分、市县上解收入,减去补助市县和上解中央支出,省级预算财力预计476.2亿元。据此,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76.2亿元,比2014年支出预算数395.2亿元增长20.5%。经测算,2015年省级预算可统筹安排的新增财力119.5亿元:一是收入增长增加财力55.1亿元;二是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省级财政存量增加财力64.4亿元。

  2015年省级预算新增财力的安排,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二是稳步提高困难群体补助标准;三是增强基层保障能力。具体项目安排情况是:

  1.教育方面安排8.79亿元。其中: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2.5亿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补助经费4940万元;特殊教育学校补助经费1140万元;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补助经费4亿元;南昌大学综合改革试点补助经费1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专项资金4800万元。

  2.农业农村方面安排5.7亿元。其中: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1.53亿元;128个中心镇和示范镇污水设施建设专项1.92亿元;农村清洁工程1亿元;低产低效林改造5000万元;扶贫移民搬迁5000万元;农业科技创新15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00万元。

  3.科技方面安排1.6亿元。其中: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和载体)建设5000万元;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省级配套2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3000万元;科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5000万元;与中国科学院共建专项资金1000万元。

  4.社会保障及救助方面安排12.74亿元。其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3.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奖励及为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120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6.18亿元;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5000万元;提高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士兵和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1200万元;提高企业军转干部、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2200万元;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555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2400万元;退役士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7400万元;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00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资金780万元;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及刑释解教人员接送补助1860万元。

  5.医疗卫生方面安排6.07亿元。其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5.26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5100万元;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实施免费救治3000万元。

  6.增强基层保障能力方面安排38.9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5亿元;困难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补助资金15亿元;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运转补助8.5亿元;支持中央苏区、特困片区发展4000万元。

  7.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安排15.21亿元。其中:省级再担保公司资本金6亿元;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本金1亿元;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老年大学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55亿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000万元;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4000万元;技改及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100万元;航空发展专项经费3000万元;镇村公交试点奖补及城乡客运一体化、甩挂运输和客货运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000万元;电子商务、物流专项资金3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金融发展奖补资金500万元。

  8.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安排5200万元。其中: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验补助资金40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200万元。

  9.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省级偿债准备金5亿元。

  10.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补助资金12亿元。

  11.按照预算法要求,预备费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省级增加预备费9.4亿元,规模达到10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2.1%。

  1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2.87亿元。

  13.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增支、工资晋级及增加薪级工资等安排699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市县上解收入,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95亿元。据此,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9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11.1%。2015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1.4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16.7%。本年收支结余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2.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从2015年起,全部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2015年,垄断类企业由15%提高到20%;资源类企业由10%提高到15%;其他企业由5%提高到10%。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6.3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31.5%。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1.以上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省代编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15年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2.根据有关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支出预算的同时,要重点报告支出政策内容;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因此,2015年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数均为预期指标,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3.2015年我省将继续实行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待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额度后再编制调整预算方案,专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4.201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之前,省财政按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20日,累计拨付803.8亿元,其中:省级支出9.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794.4亿元(含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787.6亿元)。

  (四)2015年省国资委、省交通厅部门预算。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国资委、省交通厅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两个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

  省国资委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765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8.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62.17万元。

  支出预算76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9.54万元;项目支出1781.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8.0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6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51万元;其他支出406.6万元;教育支出56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6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6.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0.56万元(数额较大,主要是省国资委代管了原省属企业集团改制的机关离退休人员630余人);其他资本性支出463.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499万元。

  省交通厅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192460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0357.6万元,事业收入71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537万元,其他收入29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71591.97万元。

  支出预算192460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15.35万元,项目支出184761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271.7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315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0064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1万元;其他支出14.9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89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92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91.88万元(数额较大,主要是省交通厅预算单位49个,职工人数达6300余人,离退休人员经费、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及所属高职院校助学金开支较多);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37195万元;债务利息支出440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2112.64万元;其他支出189561.3万元。

  三、认真抓好2015年全省财政工作

  (一)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发展升级。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优化结构、促进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大力支持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更多采取引导基金、担保基金、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风险补偿等综合举措支持企业发展。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招大引强,提高对外贸易水平;增加农田水利投入,积极引导和促进居民消费。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极和财税增长点。进一步发挥省信用担保公司和省融资担保公司作用,继续推进“财园信贷通”融资模式,做大“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规模,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继续完善财政奖励政策,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市县又好又快发展;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市县预算执行需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市县财力性补助力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制定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启动省级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大力压缩财政专项资金的规模和种类,力争2015年,将省级专项项目数量由332项压缩至170项左右,压缩50%;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将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继续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稳妥应对可能产生的影响,建立健全规范财经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益;省级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税制改革举措。深入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运用PPP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改善民生。经济越是下行,财力越是紧张,越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巩固以往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基础上,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2015年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1000亿元资金,着重围绕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深入开展特别救助、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提高城乡低保和医保的补助水平以及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补助标准;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教育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民生工程的贯彻落实,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各项政策应负担资金,不留缺口;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早谋划、早实施,尽早下达资金;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规范财政管理,促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江西建设各项部署,抓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建立数据处理平台,提高监管水平。2015年各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总量占本部门项目支出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各级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总量占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的比例达到60%以上。继续做好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逐步建立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监督问责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念,保持发展定力,改革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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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