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市五举措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管理
瑞金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杜绝民生专项资金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民生专项资金健康有序地运行,使民生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一、广泛宣传。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树立市乡部门主要领导的法纪意识、政策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单位领导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他们自觉履行经济政策、经济规律和经济秩序的法制观念,尤其是使他们思想上筑牢维护专项资金健康运行、保障民生专项资金发挥作用的道德防线。
二、注重配合。由政府牵头,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体系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方案,并成立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组,做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事前、事中、事后有人问,有人查,有人管。同时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各部门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奖惩,实行部门问责制。
三、着力培训。加大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提高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政治、法规素质,使他们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建议。
四、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民生资金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申报计划、项目报告程序、资金拨付手段。一是凡民生资金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向上申请安排专项资金的前期,必须到政府审计组进行报告备案,同时请求审计组实地考察专项资金项目的合理性,有无弄虚作假,立项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损失浪费和决策失误现象。二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取得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权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审计组书面报告民生专项资金的立项情况,资金规模来源,专项用途和资金管理方案等,审计组对项目及资金审查时有不符合政策、法规等情况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三是需要分配拨付的资金,主管部门在拟定分配方案时,必须通知市审计组派员参与、审核。市审计组对所审核事项应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并备案登记,按资金流向跟踪审计。财政部门、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组审核意见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四是建设工程项目除遵守其他民生专项资金程序外,还必须从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审计组书面报告项目的总体概况。在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控制价编制、招投标、订立合同、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等环节,必须通知市审计组派员参与,市审计组将审计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必须经决算审计后,才能进行资金结算。五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的协调,避免双方在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脱节和扯皮。
五、严肃纪律。加大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一是追究监督部门存在的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失职、渎职现象,涉及到相关的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对号入座,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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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