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财政局“四个结合”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近年来,丰城市财政局采取与国库集中支付审核、预算审核、信息采集、学习培训相结合,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一是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强化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管。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是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控制的重要方式,能够通过控制资金拨付,有效督促预算单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重点是将涉及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中标文件及交付使用资料作为直接支付审核的必要资料,对违反规定的项目不予支付,督促预算单位整改违规行为。
二是结合部门预算审核,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监管。按照规定,先有预算后有采购,规范预算单位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可以从源头上强化监管。重点审核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的必要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是否正确、完整地确立采购范围,是否存在缩小采购范围、逃避政府采购的行为,视情况调整其政府采购预算数据。
三是结合预算单位信息采集,强化政府采购的日常监管。翔实的数据和资料、是发现和纠正问题的基础。 在预算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中,将政府采购相关数据作为重点,重点通过对比,分析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资产变动情况与政府采购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发现并及时纠正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无预算无计划、随意调整采购预算的行为。
四是结合培训学习,强化政府采购的专业管理。政府采购监管所涉及的采购计划、采购途径、采购方式、订货合同、结算方式等,单靠对账务进行审查无法揭示深层次的问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制度的同时,将设备用途和适用性、市场价格、物资采购和管理等方面知识作为学习重点,强化自身素质,以更加专业地评价和监管各采购环节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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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