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局“三个坚持、三个转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赣州市财政局党组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从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抓起,发挥财政部门源头治腐的职能作用,助推赣州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主要做到了“三个坚持,三个转变”:
一是坚持教育为先,推动自我净化向精细化转变。始终坚持治标固本的原则,把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筑牢财政干部思想防线,先后开展以“五个一”(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开辟学习园地、廉政党课、参观警示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坚持每年一次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每月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次,重要节假日通过发送手机信息等形式进行提醒;组织党员干部到瑞金、兴国爱国主义和廉政教育基地以及戒毒所、监狱等场所参观,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增强廉洁从政定力。同时,逐步将对财政干部的道德要求、工作规范等固化为制度,从根本上防范财政部门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建立健全五个机制,即“一岗双责”、“廉能防控”、“岗位责任”、“内部控制”、“外部监督”等机制。如,在建立健全廉能防控机制方面,认真分析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关键薄弱处,编制《赣州市财政局廉能风险防控标准化作业规程》,涉及科室单位24个,防控标准明确、可量化、能实现;查找风险点715个,制定防控措施721条,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87张,出台《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预警处置办法》,用信息化管权限权,实现了廉能风险防控全员、全程、全系统覆盖,真正把廉政责任和防控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二是坚持作风为重,推动改进作风向常态化转变。该局把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现廉政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突出财政部门自身作风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其他部门作风转变两大重点,坚持不懈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向常态长效转变。自身作风建设方面,依托“三送”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平台,实现干部联系群众的“双向全覆盖”;深入开展了“理财精细实、为政忠公能”主题实践活动和“五力增效能”竞赛活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管理监督和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干部轮岗良性循环机制;精简规范办事流程,健全和优化资金拨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财政管理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失职追究制,建立责任分工和督查调度机制,践行“八项服务承诺”,建立便民服务“绿色通道”,深入推进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营造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的良好风气。在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其他部门转变作风方面,充分发挥财政在压缩“三公”经费的关口作用,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将过紧日子的贯穿预算编制、执行以及监督的各个环节,从源头上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2013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6.1%。2014年,从严控制并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控制行政成本,“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3年决算数只减不增。
三是坚持制度为本,推动源头防腐向长效化转变。该局始终把加强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制度作为推进源头治腐的重要工作来抓,构建源头防腐防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推进制度反腐,研究出台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市本级政府融资监督管理等多项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运行。着力推进科技反腐,实现了“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纳入系统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是否纳入该系统管理,将成为“小金库”治理的主要依据;全面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务卡”发放等制度,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面,扩大了预算单位和改革资金范围,基本实现了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两个全覆盖”。着力加强监督管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大余、宁都、会昌、石城等4个县开展“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开展了民生资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原中央苏区补助资金、乡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小金库”治理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铺张浪费现象、防止腐败发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全局的“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落实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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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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