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江西省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为确保此项惠民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吉安县财政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提标资金测算工作,并及时预拨提标资金,所有提标资金在四月中旬将全部发放到位。
据统计,该县此次调资的人员共11628人,月调资额287万元,其中:企业单位退休人员调资的有6629人,月人均养老金由1581.02元调增到1852.66元,月人均净增271.64元,增长幅度为17.18%;为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人员调资的有2026人,月人均养老金由730.67元调增到963.55元,月人均净增232.88元,增长幅度为31.87%;为超过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调资的有2973人,月人均养老金由715元调增到917.19元,月人均净增201.58元,增长幅度为28.19%。(田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