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财政局筑牢“四道防线”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宜春市财政国库系统始终把财政资金安全放在工作首位,构筑并不断强化“四道防线”,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定期对国库从业人员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要求全体干部思想上绷紧一根弦、生活上守住一份廉,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十不准”和“十八条”的规定,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的工作意识,做到“会干事、不出事”。
二是完善制度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管理的各项要求,该市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关于财政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宜春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遵循“科学规范、民主理财、安全优先、合理高效”的原则,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行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市监察局、宜春市审计局出台了《宜春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与撤销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有关部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与监督等职责。
三是严格内控约束。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关键岗位和风险点的内控约束。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机制,强化岗位责任督察机制。规范财政拨款印鉴和拨款凭证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保管。财政资金申拨、审核、拨付及账务处理等各环节均严格按照拨付程序办理,杜绝无预算、无依据拨款。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等平台,依靠信息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对财政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安排专人对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网上监控,发现单位违规用款行为及时制止。账户管理在原纸质人工对账基础上,增加网上电子资金流水对账功能,强制实行出纳、会计按月对账,财务主管按季对账,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人员按年对账,未能及时对账的,启动账户暂停支付功能。动态监管的实施,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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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