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多举措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今年以来,上犹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多举措严控“三公”经费,不断强化“三公”经费的预算和支出监督管理,在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经费预算。年初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保运转、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公车购置和运行管理方面,实行车辆定编管理,人头经费实行定额预算,会议费进行单独预算。
二是加强支出监管。严格公车购置审批手续,各单位凡报废更新公务车辆,必须按程序报批,严禁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对公务出国实行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和相应的经费报销制度。对于公务接待,要求单位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提倡单位设立“廉政灶”,因公来客一般在“廉政灶”吃饭。
三是健全制度管理。一是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并比照市做法,统一按3%压减机关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二是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给每个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公务开支,及时掌握预算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该县财政局联合县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分四个检查组,对全县80多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小金库”、“吃空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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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