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樟树市财政局与民政部门紧密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为城乡低保金安全、规范、准确发放设立四道“防火墙”。
一、逐级审查,握住准入关口。确定低保救助对象,实行村(居)、乡(镇)、市三级审核,按规定条件设立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对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信息、享受标准进行审查,按“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严格清理,保障政策落实。认真清理低保政策落实和和低保金发放到位情况,确保“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对应当调整低保金标准的及时调整;对已较好改善生活,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时清减出低保范围;对弄虚作假的骗保人员,即刻取消低保资格,视其骗保情节给予处理处罚。
三、规范流程,力求管理精细。一是规范资金管理。设立低保资金专户,财政、民政部门城乡低保基础数据无缝对接,城乡低保资金全部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原则,严格对照发放名单、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发放。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对低保对象的档案实行三级管理,科学分类,及时存档、资料齐全,做到一户一档。三是规范低保对象准入、退出制度。实行分类低保,定期审核,坚持动态管理下的“人员有进有退、补助金额有升有降”。
四、坚持公开,杜绝错漏现象。一是及时将入户调查、信息对比、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结果,在各村(居)民委员会统一设置的固定公示栏公示;二是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樟树阳光农廉网上长期公示。三是设立举报箱和低保投诉电话,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受理投诉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防止产生错保、漏保问题。(刘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