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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新增固定资产入账工作

  针对学校固定资产“存量不清”、“账实不符”、“有物无账”、“有账无物”这样普遍问题,规范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近期,上犹县全面开展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新增固定资产入账工作。   

  一是精心做好新增固定资产的补充入账工作。对已完工交付使用的未入账房屋、构筑物及各类附属设施,按建造物工程结算价(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并归集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财政部门批复,以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数据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对学校自行采购、县教育局统一采购(或省、市配备)、接受捐赠的未入账设备、器材、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分别凭有效的采购单据或县教育局填制的入账通知书或捐赠协议书办理入账手续;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凭各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做好账务处理。   

  二是扎实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采取以账查物或以物对账的方法,分类、分部门不漏项目、不留死角逐一清查,逐项登记,盘亏资产查清去向,盘盈资产查清来源;对在清查过程中查出的短少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单位或个人责任的应当责令赔偿;对在清查过程中查出的毁损、报废资产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没失资产,按正常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置;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仅可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不得挪作他用;清查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做好各学校盘盈、盘亏和毁损、报废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三是抓好整章建制。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和新增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完成后,要求各学校应当成立专门机构和配置相应人员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法,做到机构、人员、制度、责任四落实;同时,各学校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岗位会计负责的学校财务应当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核算和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并每年末与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核对一次,以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黄晏裘 陈昌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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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