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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强: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

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胡强  

  一、充分认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省财政收支快速增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逐年加大,特别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各级加大政府投资,对于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大力推进预算评审工作,实现由决算评审向预算评审转变,将监督审核关口前移,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预算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加强和推进预算评审工作。

  (一)开展预算评审是财政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健全,对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相应越来越高。财政部多次强调,要积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作用,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增强项目支出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省政府作出具体部署,对财政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细、更严的要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普遍金额较大,管理不好的话,损失浪费也大。因此,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预算评审,由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有关建设标准、定额,通过现场勘查、工程量计算、市场询价等方式,合理确定项目投资,挤掉项目预算中的水份,减少项目预算虚报、高报的问题,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尽可能真实、准确,为预算管理提供依据,这是财政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目前全国各省的普遍做法。

  (二)开展预算评审是提高资金绩效的重要举措。当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各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绩效的呼声很高。与此同时,财政收入已多年高速增长,随着经济发展速度逐步放缓,持续保持高增幅难度越来越大,直接影响预算新增的可用财力,而民生支出需求刚性增长,收支矛盾将日益突出。为此,必须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节支也是增效”的意识,从“节支”上想办法。开展预算评审,就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通过专业评审在支出还没有发生之前把它审减下来,切实节约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例如,今年3月我厅评审中心受财政部委托,对某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预算评审,该项目预算送审投资为19.8亿元,经评审审定投资为12.18亿元,审减7.62亿元;又如,今年年初对省直某单位购置业务用房项目进行预算评审,项目送审预算2.3亿元,通过评审中心对开发单位土地价格、建安投资、融资利息、相关税费、净利润的评审,审定购置预算为1.97亿元,审减3310万元。对于这些审减下来的预算资金,都可以及时安排用于其他急需的民生项目,使其发挥更大效益。

  (三)开展预算评审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手段。如何解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域的腐败现象,是当前公众和有关部门较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仅停留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评审阶段。虽然通过决算评审亦能挽回部分损失,但由于缺乏对投资预算的事前控制,投资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有的财政资金在建设过程中已经被损失浪费掉,有的不合理超支已是既成事实,只能被动买单,这很容易滋生腐败。通过预算评审的前期介入,不仅可以将不具备执行条件、没有实施方案和明细预算的项目,挡在年初部门预算之外,还可以引导项目单位细化具体实施内容,核实每个子项的工作量,测算单位预算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剔除项目预算中不合理造价,切实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项目高估冒算。同时,在决算评审之前预留部分工程尾款,可以有效解决工程款超付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

  二、深入学习贯彻省政府《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

  为稳步推进预算评审工作,我们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了《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这充分说明了省政府对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深刻领会,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树立正确理念。《预算评审办法》提出,财政评审的理念是“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因此,开展预算投资评审不是一味追求审减,而是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预算投资。必须遵循依法评审、实事求是、应审尽审的原则,切实保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如果在预算评审中发现确实属于高估冒算的,就要减;如果属于少算漏报的,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地加上去。这就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评审人员要深入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通过工程量的计算、价格和取费分析,使项目预算尽可能客观真实、准确,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开展预算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共同责任,要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互相配合、协力推进。对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预算评审办法》作了明确规定:省财政厅主要是负责确定预算评审任务,组织实施预算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配合评审工作,收集报送预算评审所需资料,反馈评审意见并按照评审报告执行和整改。可见,不管是项目评审前期的资料收集报送、中期的评审意见核校、后期的评审报告执行整改,都需要省财政厅、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的共同协作,特别是项目主管部门,在自身大力支持的同时,还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评审要求,积极配合、全力协助预算评审工作。政府招标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评审办法》,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才能用于招投标。

  (三)严格评审程序。《预算评审办法》规定,使用省级公共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通过融资取得的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均应纳入预算评审。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开展预算评审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省直各部门每年要将本部门应评审的项目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汇总后制定下发预算评审年度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年度计划,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投标之前向省财政厅提供预算评审所需资料;省财政厅根据所报送资料,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意见》提出反馈意见;省财政厅对反馈意见进行核对后,出具《评审报告》,作为调整项目预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的依据。这一程序,是我们多方调研、征求意见确定的,既可实现评审的计划性,又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既保障了评审的必要程序,又切实提高了评审时效性。

  三、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预算评审工作已经启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工作,根据《预算评审办法》,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本地区预算评审工作。要健全评审机构,加强评审队伍建设,为预算评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目前,11个设区市都成立了预算评审机构,但县(市、区)中只有22个成立了预算评审机构,对于还没有成立机构的,要积极请示汇报,争取支持,抓紧成立。要配备业务精、职业道德好、工作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抓好评审队伍的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预算评审真正成为财政管理的重要帮手。同时,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评审经费,保障预算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用小钱省大钱,花小钱办大事。

  (二)加强协作配合。省直各部门要提高对预算评审的认识、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做好预算评审工作。现在已是6月初,做好今年的预算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直各部门要把今明两年将要实施的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分别于今年6月底和10月底前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下达预算评审计划。省直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评审计划,认真做好资料报送、意见反馈等相关工作,财政评审机构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专业素质,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预算评审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三)加强机制建设。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要完善预算评审工作机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中介机构和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随机复核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认真做好现场勘察记录,规范评审工作底稿,切实保障预算评审质量。要增强预算评审的计划性,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有序开展评审工作。要加强预算评审结果的应用,省财政厅各相关处室要把预算评审结论作为下达预算或调整预算、政府采购、拨付资金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主动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经财政评审后批复,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确保评审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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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