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强:全力做好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胡强
为扎实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们要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
预算绩效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1年7月5日,刚刚履新的鹿心社省长在调研时明确提出,“要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跟踪问效,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对使用效果不好的要问责”;2012年12月30日,鹿省长再次批示:“要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的成果,完善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凌成兴常务副省长、胡幼桃副省长专门在省财政厅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就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管理。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我厅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外省做法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草拟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上报省政府。今年3月,省政府以赣府发〔2013〕8号文正式印发该意见,这是我们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精神上来,将工作安排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严格落实,并牢牢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一个机制。即“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预算部门具体执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预算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展与改革部门要将审批通过的年度经济计划指标、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标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力度,促进各地、各部门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
(二)完善两个体系。一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中介、专家、数据库和档案等管理办法。要加强业务规程建设,制订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二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绩效评价主体,强化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绩效评价主体职责,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完善评价方式方法,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加快绩效指标研究设计,尽快形成包括各类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实现全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共建共享。
(三)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监控。各预算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必须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明确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制流程。预算执行中,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分析预算绩效信息。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以“金财工程”为平台,依靠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网上监管系统,对资金拨付运行所有环节进行完整监控。今年,省财政厅将选择两个项目进行绩效监控试点。二是抓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预算部门作为绩效评价的主体,要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要着重选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的重大民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此外,省财政厅还将选取重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联动绩效评价,在组织市、县(区)自评的基础上,采取组织专家学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评价方式,按统一程序、方法、标准实施再评价。三是认真抓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对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将进行绩效问责。有一个省有个6亿的项目,由于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项目最终被撤销,资金被省财政厅收回。我省预算绩效管理也不是走过场,更不会走过场,如果项目绩效不好,钱是肯定要收回来的。
二、切实增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社会各界对财政、财务工作的期待和要求。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省政府作出具体部署,对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更高了,标准更细了,程序更严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绩效理念,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因此,加强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们要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高效、责任政府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政府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工作不够公开透明,考核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财政预算体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因此,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尽职履责意识,有利于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政府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跨越2000亿元,五年增长2.1倍;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跨越3000亿元,五年增长2.3倍。特别是支出中民生资金的比重越来越大,支出对象和层级已扩展到面向全社会、面向千家万户,已扩展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但“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分配散、支出进度慢、资金绩效低、资金监管弱等现象还比较突出。我省省级财政预算批复时间一般是当年3月份左右,而资金拨付却集中在下半年,甚至年末。可以说,这不是当年预算,而是下一年度预算。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严重影响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也无法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今年,我们要求民生工程和公共财政政策资金必须在6月底前全部下拨。随着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各级财政、财务部门在关注有多大蛋糕可以分配的同时,也更加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对财政、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迫切需要。中央出台八项规定,除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我理解,削减政府开支,控制行政成本,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仍将处于民生政策“密集出台期”和民生资金需求“快速增长期”,收支矛盾短期内难以缓解。目前,我省60%的财政支出依靠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而今年中央财政1-3月份较去年仅增长0.8%,势必会给我省财政支出带来极大的压力。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要让政府花小钱、办大事,实现成本最低化、效率最优化、绩效最大化,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是可行的办法,可以让有限的预算支出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把钱用在刀刃上,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我们不仅要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还要让人民知道政府花钱的效益;不仅要让人民知道花钱的效益,还要让人民满意政府花钱的效果,真正实现绩效理念,达到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
三、全面推进下一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下阶段,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要做好这项工作,领导要重视,将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机构要健全,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中,只有2个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积极请示汇报,原则上设区市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成立专门机构,各县(市、区)必须在明年6月底前成立;人员要配齐,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充实精干人员,确保工作有人做、做得好。省直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匹配专职人员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预算绩效管理运行需要。
(二)把握工作节点。在绩效目标上,今年各级政府要选择20个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试点,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确定绩效目标,明年扩大到70%部门,2015年全覆盖。我厅已确定今年20个试点省直部门和绩效评价项目。各市、县财政部门也要认真推进。在绩效评价上,今年各地、各预算部门都要选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逐年扩大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到2015年,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项目支出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各地评价资金总量占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省直各部门和设区市今年要报送“出国考察”、“课题研究”两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报告。明年1月底,省本级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要向省财政厅报送上年度预算资金总体绩效情况。在结果应用上,财政部此前通报了2011年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试评价结果,公布了全国绩效排名前200的县,我省德兴、樟树、进贤、安义位列其中。这次通报结果属试点,暂不与相关激励措施挂钩,从今年起,我们将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同时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直接挂钩;2014年绩效报告及评价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公开,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协调督查。预算绩效管理是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上下要联动。省财政要加强对市、县的工作指导,明确要求,明确步骤,协调推进;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定,及时启动,严格落实。省直部门也要对本系统各级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部门要配合。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特别是财政部门要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和督查。三是内部要沟通。省财政厅绩效评估中心要加强与内部处室的联系沟通,各处室、单位要全力支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要及时抄送绩效评估中心,一些重要的工作会议和工作调研要邀请绩效评估中心参加。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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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