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度全面实施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令第71号正式颁布,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是适应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的需要,对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在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资产和负债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对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行为、保障行政单位顺利履行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规则》明确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的财务活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行政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市局要以实施新《规则》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建设工作,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适时举办新《规则》培训班,提高行政单位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并督促各行政单位建立建全财务管理机构,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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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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