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强:健全完善财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促进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胡强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精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财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党的十八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新的部署。习近平任总书记以来的2个月时间里,在公开场合6次谈到反腐倡廉。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在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苏荣书记强调指出,不仅要建设山青水秀的自然生态,而且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谢旭人部长特别指出,要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财政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扎实推进,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我省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明纪律,遵守党章,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样要靠铁的纪律来保证。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牢记教导,严明党纪,遵守党章,以坚定的政治信念、铁的纪律,把全省1.7万名财政干部凝聚成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坚强集体,共同为加快科学发展、促进绿色崛起尽心尽责,贡献力量。
一要坚定不移坚持政治立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财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的侵蚀和影响,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要坚定不移学习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党的最高纪律。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每一位党员都要时刻牢记宣誓时的庄严承诺,时刻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对照自己、提高自己,保持政治上光明磊落,襟怀坦荡,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要坚定不移维护中央权威。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防止和克服部门本位主义,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搞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财政部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使广大财政干部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
三、严格要求,落实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就狠抓作风建设,中央政治局带头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又专门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浪费之风务必狠刹”;省委积极落实中央要求,迅速制定若干规定印发全省执行。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厅及时出台10条规定,对调研、接待、办文办会、新闻报道、出国出境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省广大财政干部,一定要做个“明白人”,以高度的自觉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我厅10条规定,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文风、会风,以优良的政风行风促进全省财政事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1.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全省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自觉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立说立行,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调研,轻车简从,务求实效;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坚守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2.勤俭节约必须始终坚持。苏荣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指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是井冈山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的集中体现,是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的传家宝。当前,我省财政收入总量还不大,人均水平较低,财政保障能力不强,全省人民的生活总体还不富裕,财政干部没有任何理由贪图享受,更没有任何理由奢侈浪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科学理财,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的行为,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3.八项规定必须常抓不懈。要以促进八项规定常态化为工作目标,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式运动。要加强督导,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现象,及时纠正。要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干部作风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体系,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四、健全机制,惩防并举,全力推动反腐倡廉取得实际成效
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效果,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第一,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工作局面。
第二,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贯彻实施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为契机,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依法理财、源头治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投资评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弘扬清风正气;要坚持心系群众、财政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精心实施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第三,要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财政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做到“正心、正风、正身”;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业务处(科、股)室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同时,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反腐倡廉需要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务必警钟长鸣。我们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新起点实现全省财政事业新跨越,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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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