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编制2013年社保基金预算
2013年是向同级人大报送社保基金预算的第一年,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万安县财政、人保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在编制2013年社保基金预算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规范统一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规定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进行预算编制。
二是专款专用原则。按照基金预算规定的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编制,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是统筹兼顾、保障有力原则。综合考虑我县2012年度基金执行情况、2013年度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社会保障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合理把握基金收支规模,做到统筹兼顾,保障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收支平衡,留有结余原则。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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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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