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三举措”促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
今年以来,安福县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的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搬迁避让、阳光补助等工作,促进地质灾害避灾移民顺利搬迁。
一、大力宣传,浓厚氛围。该县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标语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积极宣传地质灾害的隐患以及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向避灾移民宣传讲解搬迁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搬迁避让的必要性,做到宣传工作“四到户”,即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读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极大地调动了群众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 实地勘察,摸清底数。抽调县国土局、县扶贫办、山庄乡政府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涉及的7个乡镇,对灾害点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确定全县避灾移民搬迁156户、654人,并落实4个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浒坑镇九会会淡家冲、横龙镇路口村周安、山庄乡新背村、枫田镇街道。
三、阳光操作,补助到位。 (一)是严把移民对象的认定关,对象的认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必须是居住在国土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频发区、治理难度大的农户,在操作过程中,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审批”的程序;(二)是严把安置方式的选择点。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方式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安置;(三)是移民建房补助资金实行严格管理,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按照移民人口每人补助4000元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人均3500元用“一卡通”视建房进度直接发放到移民户手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和报帐制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杨爱凤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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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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