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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强:积极推进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开展

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胡强   

  一、关于国有资本收益收入预算

  (一)征收依据和比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赣府发〔2011〕3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从2011年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取实施范围内企业2010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根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江西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赣财企〔2011〕102号)文件规定,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范围为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级企业。具体包括省国资委和省直其他国有企业监管职能部门(单位)分别监管的企业。实施范围内企业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三类执行:垄断型企业按15%的比例上缴;资源类企业按10%的比例上缴;其他企业按5%的比例上缴。在确定具体的企业按哪类上缴比例执行,省财政各个业务处都与企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才确定。

  (二)收益申报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赣财企〔2011〕102号文要求,由预算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监管企业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会计决算报表为依据,向财政部门申报201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财政部门据此审核,并主动与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反复核对,最终一致确认各预算单位或主管部门需上缴的201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金额。

  根据申报情况统计,纳入2010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范围的企业共506户,其中:符合政策规定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共有21个预算单位66户企业,需上缴国有资本收益50440万元。从收取单位看,省国资委监管的12户企业集团公司需上缴收益40400万元,占80.1%;省出版集团公司、省交通厅等非省国资委监管的54户企业需上缴收益10040万元,占19.9%。

  二、关于国有资本收益支出预算

  (一)国有资本收益仅用于上缴企业。根据赣府发〔2011〕3号文件精神,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范围是比较宽泛的,除用于企业发展外,还可用于弥补国企改革成本、社保支出以及平衡财政预算等。考虑到我省这项工作今年才起步,特别是目前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等因素,为巩固江西工业这些年的发展成果,在研究201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盘子时,我厅与省国资委共同研究,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确定2010年国有资本收益使用范围仅限于上缴企业,不再安排其他方面的支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帮助上缴企业更好地做强做大,更好地发展。

  (二)安排70%的国有资本收益给上缴企业用于项目投资。基于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尽可能不减少上缴企业的现金流,帮助企业发展,因此,虽然省里有很多项目需要支持和发展,但这次仍下决心将70%的国有资本收益以项目投资、贴息等方式返回给企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等方面,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具体的项目由上缴收益的企业按照收益的使用方向,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上报,省财政原则上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归总,上报省政府审批后由企业实施。

  (三)集中25%的国有资本收益用于全省重大项目。经济事务发展都有一个度,省里有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项目需要资金支持。因此,这次集中25%的国有资本收益解决那些企业急需要,但自身又解决不了的外部发展环境问题,如融资难问题,重大收储、重大科研等项目。但安排的项目仍限于上缴了收益的企业,这些项目如何安排也请上缴了资本收益的企业申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重点,统筹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报省政府审定。资金安排的主要方向如下:

  1.通过向省属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产业升级、节能减排、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通过为企业贷款贴息、提供担保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贷款能力,撬动银行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3.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融资平台、重大科研平台的建设发展,对为国有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予以补助,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外部环境。

  4.支持政府主导的战略性收储。在适当的时机,国有资本收益以注入国有资本金和给予部分收储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省政府设立的专业收储公司,对稀有金属进行战略性收储,进一步增强我省对稀有金属资源及产品的调控能力,提升我省稀有金属产业的“话语权”。

  5.统筹解决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遗留问题。

  以上使用范围也适用于第(二)条上缴收益的企业安排使用上缴收益的70%部分。

  (四)安排5%的国有资本收益给各企业主管部门。为使企业主管部门更好地加强对所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检查,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给各企业主管部门,用于对归口企业的监管费用支出,如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等方面。   

  (五)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范围,以后年度根据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今年,考虑到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工作刚起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企业发展面临的压力较大,为尽可能少地抽调企业资金,今年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上缴了收益的企业。以后年度,我们将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具体情况制定国有资本收益的具体使用范围和使用重点,使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与经济形势的发展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服务,为改善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服务。

  三、当前做好国有资本收益收支预算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为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请提前谋划好国有资本收益支持的项目计划。受国际国内复杂严峻经济形势的影响,大多数企业现金流紧张,资金压力大。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为支持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流动资金运行压力,请企业按照国有资本收益的重点支持方向,提前做好项目计划,在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同时上报项目计划。我厅将对项目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收益支出计划呈报省政府批准。从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那天算起,我厅将在一个月之内,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国有资本收益支出项目计划将资金拨付到位。

  (二)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在各预算单位和省属企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下,各预算单位申报的201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额度已审核完毕并报省政府批准实施。请各预算单位按照省政府批准的201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督促相关企业在我厅下文要求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十天之内,将收益上缴入库,同时上报项目支出计划。省财政将在十天之内,完成项目支出计划审核,并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准后,我厅承诺在十天之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来操作,对不按时上缴收益的企业,其上报的支出项目不予安排,该企业申报的有关财政支持项目资金一律不予考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及时足额入库,是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前提,请企业和主管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抓紧调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所监管企业及时足额完成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入库工作。各上缴企业要顾大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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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