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江西财政新闻联播

赣州市财政局从两大方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在组织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赣州市财政局将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把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财政工作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取得实效。

  重点在两大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积极主动,扎实做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财政实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好国务院《若干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1、组织学习、抓好宣讲。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宣讲和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讲《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当作大事、要事来抓,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载体、创新内容,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多种宣传媒介,在局机关和全市财政系统掀起学习宣讲《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的热潮,全面研究、掌握、领会《若干意见》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积极主动、全面高效抓好落实。

  2、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对《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中涉及的财政政策,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充分把握政策的内容和辐射的范围,全面做好与现行政策的对比分析,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包装和相关数据的测算、核实等基础性工作,力争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到上级最大力度的支持。

  3、加强对接、争取支持。一方面,加强与县(市、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汇集19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争资争项优势,结合《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的政策内容,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抓好项目规划,包装策划好项目,做好项目库,提前储备好一批项目。同时,在充分掌握、分析中央财政资金尤其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精心谋划、包装、申报一批对接项目,确保上级给予的倾斜政策能“落地”。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的对接汇报,找准项目与政策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争取上级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的更大支持。

  (二)履行职能,着力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职,着力抓好财政收支、管理、改革等方面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1、以加强财源培植、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坚持加强财源建设,大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调度,挖掘税收征管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2、以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民生优先为重点,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落实“民生优先”的要求,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着力支持教育、社保、保障性住房、文化、水利等方面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3、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为核心,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继续加强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着力推进公务卡改革,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继续完善财政监管制度,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操作力。切实加强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整体提升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干部“治庸治懒治散”、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为抓手,深入推进“永远热爱党 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树立财政部门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刘乐亮)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