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五措施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财政局、国土、房产、投资开发公司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
二是摸清资产家底,核实资产情况。采取自查和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4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统计,将调查出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土地、房屋以及经营性房屋都纳入统一经营管理。
三是明确权属关系,形成融资资产。国资办组织专人到相关单位收集原始资料,依据国家规定对全部划转资产进行界定和确权,确保所有划转资产权属清楚,为统一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过户至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强了政府投融资能力,使“死”资产得以盘活。
四是统筹利益分配,提升经营效能。通过统一经营管理,经营性资产得以充分利用,经营收入大幅提升;在确保原产权单位经营收入前提下,将统一管理后增加的经营收入部分,财政与原产权单位根据单位性质按比例分成,提高了原产权单位的积极性;按照规定程序对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经营收入稳步增长,确保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最大化。
五是规范管理程序,实现平稳操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了完整的资产档案管理资料和资产台帐,确定了资产经营程序,确保所有经营收入全部进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各单位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签订资产托管协议的方式,明确使用方的管理责任,不留管理空档。(钟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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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