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黎明: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思考
江西省高安市财政局 陈黎明
为了缓解县市财政困难状况,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激发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我们就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谈几点看法:
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作用明显
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财政收入划分范围不调整,各类补助、资金调拨、各项债务等由省财政与县(市)直接办理,减少了省与县市之间的许多中间环节,工作变得更方便、快捷、准确。
以高安市为例,目前,该市的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而财政支出压力又非常大。实行“省直管县”后,省财政资金调拨比较及时,缓解了该市资金调度的压力,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财政的正常运转。实行省直管后,省财政将会加大对县级财政的支持。设区市给试点县市的各项补助不减少,在原来的基础上还将有所增加,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几点建议
1、应相应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之后,如果不相应扩大县市的一些经济管理权限,容易造成县市发展起来心存顾虑,畏手畏脚,而且设区市对“直管县”的支持力度可能减弱。如果相应扩大了县市的一些经济管理权限,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上,县市就有了更多自主权,城市工业化就有了更强的推动器。
2、应相应调整省、市、县之间的财政结算体制。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后,如果仍沿用老的财政结算体制,那么设区市仍将从县市分享一部分县市经济发展所增加的财力,县市不但得不到“省直管县”带来的财力倾斜,还得不到设区市对县市的财力支持。因此,建议:简化省、市、县、之间的财政结算事项,尽可能减少县市的上划财力(特别是上划设区市的财力);或者将上划财力数固定下来,不能财政收入增长,上划的资金越多,严重挫伤县市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同时,省财政要加大建立县级基本支出保障机制的力度,利用省财力较充裕的情况,加大对县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出台相关政策降低县级财政“民生工程”配套的比例(或者不要县市配套)。
3、加大对“省直管县”的资金调拨力度。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县级财政普遍困难,财政收入入库缓慢,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所需资金非常多,资金调度非常艰难。因此,希望加大对县市资金的调拨力度,缓解县市财政资金紧张的矛盾。
4、建立稳定且长效的财政管理机制。缓解县级财政困难,是当前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在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研究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和带动县级发展的稳定且长效的财政管理机制。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政的激励措施、财政供给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基层债务控制和逐步化解办法,加强对县级财政预算的指导和执行情况的督查;建立有保障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基本保障型、促进发展型转移支付的模式,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科学、合理、规范的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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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