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三项举措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
一是明确享受对象。规定凡具有本区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城镇低保人员等八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援助对象,均可向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并督促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是规范发放程序。严格规定了申领程序,还建立了公益性岗位申报、空岗报告、台账管理等制度,岗位补贴发放方式将逐步实行“一卡通”,形成对公益性岗位的动态、规范、有效管理。
三是加强核查。一方面核查2012年新增公益性岗位,面对面了解就业援助对象家庭状况及就业、失业等情况,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另一方面核查近3年以来招聘的“4050”公益性岗位,了解岗位补贴是否按要求补贴到位,对挪用“4050”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将取消该用工单位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资格;再则对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及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进行调查核实,查看了解人员在岗、工作表现、享受政策待遇等情况。(曹少鹏 张绳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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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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