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实现大病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结算“无缝对接”
一是创新结算方式。东乡县建立起大病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了大病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实行同步结算。即:按照《东乡县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大病医疗救助并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大病救助可以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按政策在全市定点医院同步即时进行,在市以外和非定点医院同步结算,精简了大病医疗救助二次报销手续。
二是扩大救助范围。该县民政、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四部门联合出台大病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办法,将全县各类优抚对象、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孤弃儿童、残疾人等14类困难群体大病患者纳入了救助范围。
三是提高救助标准。大病救助比例达到医疗报销剩余额的30%—50%,五保户全额救助,年救助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困难群众大病患者除可享受住院救助外,还可享受门诊救助、关怀救助、定点医院协议救助,并对精神病患者开展专项救助。
2011年,该县城市大病医疗救助912人次347.03万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1023人次587.28万元,城市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分别达到82.63%和100%。(李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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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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