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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强化措施 临川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上级财政、农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临川区被列为全省10个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县(区)之一,也是当年抚州市唯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县(区),2010年,该区继续被列为全省2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区之一。两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总投资3135万元,项目区涉及东馆镇、嵩湖乡、湖南乡和罗针镇等乡镇,项目工程于201011月全面开工,20115月底全面完成。通过项目建设,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深受领导和群众好评。省农发办领导考察调研时,对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项目建设标准高、质量优、规模大、效果好、群众评价高,走在全省前列。20101229日,临川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并审议该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时,对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评价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大,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效益明显。

  一、领导重视。该区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开发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等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同时,区主要领导亲历亲为,经常深入项目区督查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了解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项目区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遇到的矛盾和难题。区农业综合开发办落实分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强化项目全程监管。全区上下齐动,左右联动,形成了巨大的合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选址。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选址布点,坚持先易后难,综合考虑项目区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群众基础、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村干部班子的办事能力。按上述原则,选定东馆镇为201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东馆高标准农田建设,共开挖疏浚渠道15.8千米,衬砌渠道12.6千米,修建机耕路3.95千米,新建渠系建筑物46座,营造农田防护林8000株,示范推广优质稻2000亩,提前一个月就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

  三、科学规划。为确保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临川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时,认真做到:一是因地制宜规划。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灌排体系、土壤特性、林网布局等多类情况,按照田块方整化、沟渠标准化、道路网络化、建筑物配套化、田间林网化和灌溉节水化、渠道防渗化、作业机械化进行规划设计,统筹安排农业、林业、水利、科技和工程措施,并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确保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广纳民意规划。充分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听取项目区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区规划设计农民满意。三是组织专家规划邀请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专家,对项目区进行实地系统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规划,确保项目结构调整、作物布局、引进技术科学合理。在此基础上,聘请高资质的设计单位(如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进行项目设计,并经过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后确定设计方案。

  四、落实责任。为确保项目工程如期完工,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临川区强化责任管理。一是落实分管人员责任。项目建设实行分管人员负责制,要求分管人员经常深入项目区,强化项目调度,加强技术指导,加快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突发的矛盾纠纷。将项目建设情况与分管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凡项目建设未达到设计标准的,扣减项目分管人员45%的绩效工资。二是落实监理单位责任。项目建设实行监理单位负责制,监理单位派出专人与工程施工人员同吃、同住,对工程每道工序、工艺进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责令纠正。凡因监理不到位,造成施工单位项目建设未达标准的,扣减项目监理单位20%的监理费。三是落实施工单位责任。一方面,施工单位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影响春耕生产,每造成群众到区委区政府上访一次,就扣罚施工单位3万元;另一方面,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运行未满一年,出现质量问题,坚决要求施工单位返工重建,一切损失自负,如返工重建仍不合格,扣罚施工单位全部工程质保金。

  五、监督检查。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临川区主动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村组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对项目建设进行视察监督,这既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201011月,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动工不久,该区就邀请了区10余名人大代表到东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考察调研。在考察调研过程中,人大代表纷纷各抒已见,建言献策,有效地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也扩大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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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