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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通过教育部专家论证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的精神和要求,从2011年3月开始,教育部共组织7批专家,对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审议论证。2011年9月21日经过专家组的认真讨论和评议,通过了该院的“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

  

  

  专家组认为:该院的“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总体上符合“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建设方案系统、全面地反映学院的建设规划与办学目标;能够依据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产业结构升级要求,准确定位办学方向、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服务面向充分考虑和体现学院自身特色。学院总体建设目标和任务在子建设项目中均有很好的体现,能够体现出开放办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发展思想。建设思路清晰,目标和任务明确。专业建设依托当地区域、产业等优势,准确把握产业背景与人才培养需求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建设过程中围绕“五进五出”、“五个对接”,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鲜明的特色。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和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建设资金尤其是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比例、用途规范,符合《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建设任务书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建设方案的内容,任务节点、时间节奏控制较好。

  专家组的评价为该院下一步的项目建设指明了方向,该院进一步明确建设的创新点与示范性,走“五有”教育内涵发展道路,培养“四具备”人才,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职教育贡献力量,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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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6日